
11 月一到,土地所有權人陸續收到地價稅繳款書。有些人今年搬家,稅單寄到舊地址;有人剛賣了土地,卻發現繳款書仍寫自己的名字;也有人名下好幾筆地,最後只收到一張。這些情況不一定是稅務機關出錯。2026 年(民國 115 年)地價稅的法定納稅義務基準日、土地歸戶計算與稅單寄送安排,都有各地方稅務機關的正式公告可以核對。
今年地價稅什麼時候繳?先認清兩個日期
依 2026 年各地方稅務機關開徵公告,115 年地價稅繳納期間為11 月 1 日至 11 月 30 日,課稅所屬期間則是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。也就是說,11 月是繳納時間,不是說只有 11 月這一個月的土地使用才要繳稅。當年度若土地有不同交易或登記情形,仍應依土地稅法規定及交易雙方的契約了解各自責任。
如果剛好住院、出差或工作旺季忙到忘記,請優先看繳款書與政府最新公告的有效期限;逾期可能產生滯納金及後續執行風險,不宜把「晚幾天應該沒關係」當作可以依賴的策略。某些繳稅管道的最終開放日可能與法定繳納期限不同,也應依該管道官方說明確認。
為什麼土地已賣掉,稅單還是寄給原屋主?
地方稅務機關公告指出,地價稅原則上以每年8 月 31 日土地登記簿上記載的所有權人為納稅義務人。以交屋日來看,可能在 9 月以後才完成所有權移轉,即使目前已不持有土地,當年度稅單仍可能依法由 8 月 31 日的所有權人收到。相反地,也不能因為是近期才買的土地,就自行認定本年地價稅一定由買方繳。
稅務上的「誰是法定納稅義務人」,與土地買賣契約可能約定的「買賣雙方如何分攤當年度稅費」,是兩件要分開核對的事情。若當初代書或雙方有在交屋結算時按日期分攤,應拿出買賣契約、交屋清算表及已支付憑證確認,而不是要稅務局替雙方重新改寫私人約定。爭議較大時,可請原經辦地政士或專業人員協助查核。

名下三筆地,卻只有一張繳款書,是漏開嗎?
以同一直轄市、縣市轄內土地來說,地價稅採納稅義務人土地歸戶合併計算,因此持有多筆土地不一定收到多張繳款書。臺北市 2026 年 10 月 30 日公告特別說明,同一納稅義務人在臺北市不論有幾筆土地,會歸戶合併計算;臺中市相關公告也有類似提醒。若土地分散在不同縣市,則應依各地方稅務機關資料分別查詢,不要因為收到一張就認定全臺所有土地都已繳清。
繳款書若有土地標示、筆數或金額疑義,可整理地號與所有權資料,向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詢問,必要時申請查對更正。收到稅單時也不妨核對投遞地址,尤其搬家或收件處改變之後。
沒收到紙本或弄丟,怎麼安全補發?
官方公告列出多種方式:可聯絡地方稅務局或分局電話、臨櫃申請補發,部分地方稅務局也提供網路補單服務;符合驗證條件的民眾,亦可使用官方「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」查繳。若沒有紙本稅單,先從自己確定的官方網址進入,例如 https://net.tax.nat.gov.tw,並按網站指示完成身分驗證。
網路上可能搜尋到各種「代補發」、「快速繳稅」連結,但這種民生時效性的需求最容易讓人急著點。請認明政府入口與真實受理機關,勿向陌生人提供網銀密碼、提款卡或 OTP。若只是找不到收件地址,也可以詢問地方稅務局如何申請變更投遞地址,減少明年再發生同一問題。

繳納方式很多,重點是核對收據與入帳
各地方公告說明可使用金融機構臨櫃、符合金額條件的便利商店、ATM、信用卡、指定電子支付或官方線上查繳等方式。某些管道受繳款金額及最終開放時間限制,因此應以當年度繳款書說明及地方稅務機關網站為準。像便利商店繳納的條件,也不能只憑去年印象就對每一張稅單自行適用。
繳完後保留正式繳款憑證或交易紀錄,再透過適當官方管道核對是否入帳。如果發現重複繳納、金額不符或土地標示有誤,先保存文件向主管機關詢問,不要自行透過陌生退稅通知操作。若家庭當月現金流緊,也應先確認法定期限及合法可用管道,避免為了短期資金緊繃而被引向不明借款廣告。
一張稅單,用這份五格清單檢查
- 年度:115 年地價稅,課稅期間是否正確。
- 義務人:8 月 31 日登記所有權人是誰。
- 土地:同一縣市的地號、筆數與歸戶資料是否相符。
- 繳期:11 月 30 日之前要完成哪些步驟。
- 證明:繳款方式、收據、補發申請或交屋稅費分攤紀錄。
對剛買賣土地的人,保留契約與交屋清算表尤為重要;對今年第一次收到繳款書的人,則要確認土地登記、收件地址與有無優惠稅率資格。生活支出可以事前安排,但不要以為沒有收到稅單就代表沒有納稅義務。貸你通只提供借貸資訊整理與廣告刊登,不代收地價稅、不處理土地稅額核定,也不替任何業者經手資金。
重點整理
- 11 月 30 日期限
2026 年地價稅公告繳納期間為 11 月 1 日至 30 日。
- 8 月 31 日基準
原則上以 8 月 31 日土地登記所有權人為法定納稅義務人。
- 同縣市土地歸戶
同一縣市多筆土地可能合併成一張繳款書。
- 沒收到可補單
可透過地方稅務機關或官方查繳管道補發,不點陌生連結。
資料來源
- 臺中市地方稅務局|115年地價稅開徵資料日期:2026-10-21 · 查證日期:2026-11-04
- 桃園市地方稅務局|地價稅期限與補單資料日期:2026-10-29 · 查證日期:2026-11-04
- 臺北市稅捐稽徵處|地價稅多元繳納資料日期:2026-10-30 · 查證日期:2026-11-04
最後更新日期:2026-11-04
本文由貸你通編輯製作